平面图中所使用名词及简称之图例。A.C. = AIR CONDITIONER PLATFORM = 冷气机平台 BAL. = BALCONY = 露台 BATH 1 = BATHROOM 1 = 浴室 1 BED RM 2 = BEDROOM 2 = 睡房 2 DIN. = DINING ROOM = 饭厅 OPEN KIT. = OPEN KITCHEN = 开放式厨房 LIV. = LIVING ROOM = 客厅 M. BED RM = MASTER BEDROOM = 主人睡房 U.P. = UTILITY PLATFORM = 工作平台
附注: 红色虚线(---) 所标示为交楼标准的间隔墙及门,此经改动示范单位中现有之设计﹑间隔及尺规分别以蓝色虚线(---) 或蓝色线(─) 标示。实际单位详细楼面平面图请参阅售楼说明书。任何单位间隔改动须受相关法律及规例及发展项目主公契及管理协议及期数副公契及管理协议之条款限制,亦可能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管理人的事先批准及/或同意。准买方应就任何改动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之意见。卖方对此并无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1. 本相片于2020年12月25日摄于本发展项目期数第2座 (T2-B) 28楼D单位之经改动示范单位,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以上相片内的装置、装修物料、设备、摆设、装饰物、植物及其他物件等不会在日后落成的单位内出现。本相片仅供参考,有关本发展项目期数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对其并不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2. 上述所列之面积以1平方米 = 10.764平方呎换算至平方呎,并以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以平方米计算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3. 单位的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 第8条计算得出的。 4. 第1座(T1-A及T1-B) 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5楼,第2座(T2-A及T2-B)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9楼,不设4楼、13楼、14楼、24楼、34楼、44楼、54楼。 5. 第1座 (T1-A及T1-B) 的22楼及50楼及第2座 (T2-A及T2-B) 的22楼及51楼为庇护层。 6.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 7.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平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冷气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8. 部份单位客厅、饭厅、睡房、洗手间、浴室、化妆间、通道、储物室、工作间、家庭厅、梯屋天台、厨房有装饰横梁或假天花、用以装置冷气系统及/或机电设备。部份单位天花有跌级楼板,用以安装楼上单位之机电设备。 9. 部份单位之天花高度将会因应结构、建筑及/或装修设计上的需要而有差异。 10.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浴缸、洗涤盆、坐厕、洗涤盆柜等乃根据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11. 期数内的每座大楼的平台及天台上装设有外露喉管,只有部份外露喉管被铝质饰板所覆盖。 12. 部份住宅单位的冷气机平台将会放置其单位及/或其他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冷气户外机。该等冷气机的位置可能发出热力及/或声音。 13. 露台为不可围封的地方。 14. 在期数管理人员安排外墙之必要维修进行期间,吊船将在该等大楼的住宅物业之窗户及平台/天台上之空间运作。 15. 单位有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买卖合约之实用面积之计算包括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并由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之外围起计。 16.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平面图中所使用名词及简称之图例。A.C. = AIR CONDITIONER PLATFORM = 冷气机平台 BAL. = BALCONY = 露台BATH 2 = BATHROOM 2 = 浴室 2 BED RM 2 = BEDROOM 2 = 睡房 2 DIN. = DINING ROOM = 饭厅 OPEN KIT. = OPEN KITCHEN = 开放式厨房 LIV. = LIVING ROOM = 客厅 M. BATH = MASTER BATHROOM = 主人浴室 M. BED RM = MASTER BEDROOM = 主人睡房 P. = PASSAGE = 通道UP = UTILITY PLATFORM = 工作平台 ST. = STORE ROOM = 储物室
附注: 红色虚线(---) 所标示为交楼标准的间隔墙及门,此经改动示范单位中现有之设计﹑间隔及尺规分别以蓝色虚线(---) 或蓝色线(─) 标示。实际单位详细楼面平面图请参阅售楼说明书。任何单位间隔改动须受相关法律及规例及发展项目主公契及管理协议及期数副公契及管理协议之条款限制,亦可能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管理人的事先批准及/或同意。准买方应就任何改动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之意见。卖方对此并无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1. 本相片于2020年12月25日摄于本发展项目期数第2座 (T2-A) 28楼D单位之经改动示范单位,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以上相片内的装置、装修物料、设备、摆设、装饰物、植物及其他物件等不会在日后落成的单位内出现。本相片仅供参考,有关本发展项目期数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对其并不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2. 上述所列之面积以1平方米 = 10.764平方呎换算至平方呎,并以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以平方米计算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3. 单位的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 第8条计算得出的。 4. 第1座(T1-A及T1-B) 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5楼,第2座(T2-A及T2-B)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9楼,不设4楼、13楼、14楼、24楼、34楼、44楼、54楼。 5. 第1座 (T1-A及T1-B) 的22楼及50楼及第2座 (T2-A及T2-B) 的22楼及51楼为庇护层。 6.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 7.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平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冷气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8. 部份单位客厅、饭厅、睡房、洗手间、浴室、化妆间、通道、储物室、工作间、家庭厅、梯屋天台、厨房有装饰横梁或假天花、用以装置冷气系统及/或机电设备。部份单位天花有跌级楼板,用以安装楼上单位之机电设备。 9. 部份单位之天花高度将会因应结构、建筑及/或装修设计上的需要而有差异。 10.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浴缸、洗涤盆、坐厕、洗涤盆柜等乃根据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11. 期数内的每座大楼的平台及天台上装设有外露喉管,只有部份外露喉管被铝质饰板所覆盖。 12. 部份住宅单位的冷气机平台将会放置其单位及/或其他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冷气户外机。该等冷气机的位置可能发出热力及/或声音。 13. 露台为不可围封的地方。 14. 在期数管理人员安排外墙之必要维修进行期间,吊船将在该等大楼的住宅物业之窗户及平台/天台上之空间运作。 15. 单位有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买卖合约之实用面积之计算包括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并由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之外围起计。 16.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相片于2021年1月10日摄于本发展项目期数第1座 (T1-B) 48楼A单位之无改动示范单位,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以上相片内的装置、装修物料、设备、摆设、装饰物、植物及其他物件等不会在日后落成的单位内出现。本相片仅供参考,有关本发展项目期数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对其并不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2. 上述所列之面积以1平方米 = 10.764平方呎换算至平方呎,并以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以平方米计算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3. 单位的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 第8条计算得出的。4. 第1座 (T1-A及T1-B) 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5楼,第2座(T2-A及T2-B)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9楼,不设4楼、13楼、14楼、24楼、34楼、44楼、54楼。5. 第1座 (T1-A及T1-B) 的22楼及50楼及第2座 (T2-A及T2-B) 的22楼及51楼为庇护层。6.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7.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平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冷气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8. 部份单位客厅、饭厅、睡房、洗手间、浴室、化妆间、通道、储物室、工作间、家庭厅、梯屋天台、厨房有装饰横梁或假天花、用以装置冷气系统及/或机电设备。部份单位天花有跌级楼板,用以安装楼上单位之机电设备。9. 部份单位之天花高度将会因应结构、建筑及/或装修设计上的需要而有差异。10.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浴缸、洗涤盆、坐厕、洗涤盆柜等乃根据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11. 期数内的每座大楼的平台及天台上装设有外露喉管,只有部份外露喉管被铝质饰板所覆盖。12. 部份住宅单位的冷气机平台将会放置其单位及/或其他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冷气户外机。该等冷气机的位置可能发出热力及/或声音。13. 露台为不可围封的地方。14. 在期数管理人员安排外墙之必要维修进行期间,吊船将在该等大楼的住宅物业之窗户及平台/天台上之空间运作。15. 单位有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买卖合约之实用面积之计算包括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并由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之外围起计。16.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平面图中所使用名词及简称之图例。 AC = AIR CONDITIONER PLATFORM = 冷气机平台BAL. = BALCONY = 露台BATH 2 = BATHROOM 2 = 浴室2 BED RM 2 = BEDROOM 2 = 睡房2 BED RM 3 = BEDROOM 3 = 睡房3 DIN. = DINING ROOM = 饭厅KIT. = KITCHEN = 厨房LAV. = LAVATORY = 洗手间LIV. = LIVING ROOM = 客厅M. BATH = MASTER BATHROOM = 主人浴室M. BED RM = MASTER BEDROOM = 主人睡房UP = UTILITY PLATFORM = 工作平台UT. = UTILITY ROOM = 工作间
附注: 红色虚线(---) 所标示为交楼标准的间隔墙及门,此经改动示范单位中现有之设计﹑间隔及尺规分别以蓝色虚线(---) 或蓝色线(─) 标示。实际单位详细楼面平面图请参阅售楼说明书。任何单位间隔改动须受相关法律及规例及发展项目主公契及管理协议及期数副公契及管理协议之条款限制,亦可能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管理人的事先批准及/或同意。准买方应就任何改动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之意见。卖方对此并无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1. 本相片于2020年12月25日摄于本发展项目期数第2座 (T2-A) 48楼C单位之经改动示范单位,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以上相片内的装置、装修物料、设备、摆设、装饰物、植物及其他物件等不会在日后落成的单位内出现。本相片仅供参考,有关本发展项目期数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对其并不作出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2. 上述所列之面积以1平方米 = 10.764平方呎换算至平方呎,并以四舍五入至整数平方呎,以平方米计算之面积可能有些微差异。 3. 单位的实用面积是按照《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621章) 第8条计算得出的。 4. 第1座(T1-A及T1-B) 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5楼,第2座(T2-A及T2-B)住宅单位楼层由1楼至59楼,不设4楼、13楼、14楼、24楼、34楼、44楼、54楼。 5. 第1座 (T1-A及T1-B) 的22楼及50楼及第2座 (T2-A及T2-B) 的22楼及51楼为庇护层。 6. 部分楼层外墙设有建筑装饰及/或外露喉管。 7. 部分单位的露台及/或平台及/或工作平台及/或冷气机平台及/或外墙或其邻近地方设有外露及/或内藏于饰板的公用喉管。8. 部份单位客厅、饭厅、睡房、洗手间、浴室、化妆间、通道、储物室、工作间、家庭厅、梯屋天台、厨房有装饰横梁或假天花、用以装置冷气系统及/或机电设备。部份单位天花有跌级楼板,用以安装楼上单位之机电设备。 9. 部份单位之天花高度将会因应结构、建筑及/或装修设计上的需要而有差异。 10. 楼面平面图上所显示的形象装置符号,例如浴缸、洗涤盆、坐厕、洗涤盆柜等乃根据最新的经批准的建筑图则,只作一般性标志。 11. 期数内的每座大楼的平台及天台上装设有外露喉管,只有部份外露喉管被铝质饰板所覆盖。 12. 部份住宅单位的冷气机平台将会放置其单位及/或其他单位的一部或多部冷气户外机。该等冷气机的位置可能发出热力及/或声音。 13. 露台为不可围封的地方。 14. 在期数管理人员安排外墙之必要维修进行期间,吊船将在该等大楼的住宅物业之窗户及平台/天台上之空间运作。 15. 单位有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买卖合约之实用面积之计算包括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并由非结构预制外墙及/或幕墙之外围起计。 16.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本网站WWW.LP10.COM.HK如被视为广告则本告示适用。本网站所有内容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成卖方就本发展项目期数或其任何一部分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承诺、陈述或保证。
发展项目期数(「期数」)名称:日出康城的第X 期( LP10 )|区域:将军澳|期数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康城路1 号|卖方就期数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LP10.COM.HK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作为「拥有人」)、顺宇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如此聘用的人」)(备注︰「拥有人」指期数的法律上的拥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拥有人聘用以统筹和监管期数的设计、规划、建造、装置、完成及销售的过程的人士。)|卖方(拥有人) 的控权公司:不适用|卖方(如此聘用的人)的控权公司:Assets Gain Limited、南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南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陈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陈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期数的认可人士:刘镜钊|期数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份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刘荣广伍振民建筑师有限公司|期数的承建商:中国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就期数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的近律师行、胡关李罗律师行、高李叶律师行、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注︰卖方已全数清还该贷款)|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南丰地产控股有限公司、Assets Gain Limited|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或期数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本广告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拥有人的同意下发布。
最后更新日期: 18/11/2024
我们注意到,有若干虚假网站,包括地址为https://www.nanfungltd.com 及 https://www.lp10-nanfung.com的网站(以下简称“该等虚假网站”) ,意图假冒南丰集团(以下简称“本集团”)的网站,甚或复制本集团网站主要部份的内容而讹称为本集团的另一附属网页,以诱使公众透过该等虚假网站或其各自的运营者进行投资而欺骗公众。
请注意,该等虚假网站并非由本集团任何成员经营,与本集团概无任何关连。
免责声明:请注意,本集团任何公司成员以及其任何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均不就任何因登访任何该等虚假网站,或透过任何该等虚假网站或任何其各自的运营者进行任何投资或付款(无论如何进行),或与该等虚假网站或任何其各自的运营者进行任何交易而遭受或导致的任何(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损失、 损害或责任而承担任何责任。